离婚协议给孩子的财产能反悔吗?法院:不得随意撤销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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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纠纷里,夫妻对大额共同财产分割难以达成一致时,常将财产给予共同子女,部分当事人也因对方同意将财产给子女才同意离婚。但离婚后,一方拒绝履行协议的情况时有发生,这让原本就复杂的离婚财产纠纷更加棘手。对此,相关司法解释给出了清晰的规定:

撤销限制:

在浙江舟山,李先生和王女士此前出售一套商品住房后,将 100 万元存于李先生名下,由王女士保管存单密码。后来李先生瞒着王女士,分别向儿子小李转账共计 100 万元。双方因生活琐事争吵不断,王女士提起离婚诉讼,庭审中双方对这 100 万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争执不下。王女士称双方未完成对儿子的赠与,李先生私自转账构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;李先生则辩称双方早就约定售房款给儿子购房,赠与已生效。一审法院审理认为,该款项未发生所有权转移,仍为夫妻共同财产,李先生未经王女士同意赠与儿子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,判决李先生返还王女士相应钱款。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维持一审裁判 。

读者问题:要是李先生拒不返还王女士相应钱款,王女士可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?

律师解答:王女士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有权查询、冻结、划扣李先生的存款,查封、拍卖其名下其他财产,以保障王女士的合法权益。

违约追责:

宁波一位阿姨的女儿离婚后,前夫不履行财产义务,阿姨为女儿讨债之路异常艰难,三次恢复强制执行。男方给亲生女儿的抚养费每月仅几十块钱,但银行流水显示他给别的女子转账却十分慷慨。阿姨向法院申请了六份调查令,对男方财产进行调查 。

读者问题:面对男方这种不履行财产义务的行为,除了申请调查令调查财产,还有其他可行办法吗?

律师解答:可要求法院将男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限制其高消费、出行等,迫使其履行义务;若男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协议撤销:
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当事人将财产给予子女后,若发现子女非亲生,且有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可请求撤销约定,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某些案例中,一方隐瞒孩子非亲生的事实签订离婚协议并分割财产,另一方发现后起诉,法院经审理若认定存在欺诈行为,会支持撤销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 。

读者问题:如果法院支持了撤销协议、重新分割财产的诉求,但对方拒绝配合执行,该怎么办?

律师解答: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会依法对拒不执行方的财产采取查询、查封、扣押等措施,以确保重新分割财产的判决得以执行。

律师提示:

在离婚财产纠纷执行过程中,查询、冻结、划扣存款时,当事人可能提前转移存款或使用难以查询的账户,导致执行受阻。查封、拍卖财产需确定权属、评估价值、寻找买家,流程繁琐且耗时久,若无可供执行财产,权益实现将面临困难。将当事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,部分人不在乎信用记录或通过手段规避限制,导致效果不佳。追究刑事责任需大量证据支撑,司法机关处理时较为谨慎,成功案例相对较少。执行特殊财产时,如公司股权、未登记财产权益,可能涉及复杂法律程序和多方利益协调,增加了执行难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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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海龙 律师

上海观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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